四川省政府近日批復原則同意《四川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2—2020年)》(下稱《規劃》),要求到2020年末,建立地下水污染源監控體系。《規劃》擬從8個方面防治地下水污染,包括大力加強地下水新污染控制力度、積較推進影響地下水的城鎮污染整治、大力開展影響地下水的工礦污染治理、積較探索地下水污染修復試點示范等。
《規劃》提出了三個方面的規劃防治項目,按防治任務的輕重緩急和項目的成熟度,目前優先開展的項目需投資8.5557億元。這是四川首個全面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規劃》提出,在2015年前主要完成納入國家規劃的項目,2016~2020年完成根據全省地下水環境基礎狀況調查與評估結果而確定的其他項目。